跳转到正文

指南

阿联酋的代币发行和启动平台:结构指南

简短的回答

在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之外,代币发行或发行平台是否需要获得授权,由迪拜虚拟资产监管局(VARA)决定,其结论取决于业务履行了哪些职能,而不是商业计划书如何称呼该业务。在 DIFC 内,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DFSA)采用另一套流程,持牌机构须自行评估某一加密代币是否适合其拟开展的活动。最常决定路径的细节,是该模式是否涉及托管、认购资金或做市,因为其中每一项都会引入各自的牌照类别和资本要求。

商业贸易许可证并非虚拟资产授权,也绝不会无意中变成这种授权。在选择管辖区或实体类型之前,须先梳理清楚谁会接触资产、密钥及客户资金。

由哪个监管机构决定,界限又在哪里

VARA 是迪拜自由区和内陆(DIFC 除外)虚拟资产的唯一监管机构。在 DIFC 内,DFSA 的加密代币制度已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变更:DFSA 不再公布其预先批准可在 DIFC 使用的代币清单。持牌机构须针对每项受监管活动,自行评估并记录某一加密代币是否适合,但稳定币等法定货币挂钩代币除外,DFSA 仍会直接对其进行评估和批准。对于刚刚进入 DIFC 加密代币业务的机构,在开展该活动之前仍须获得 DFSA 的授权。

两家监管机构都不以名称为准。一个被称为“技术平台”的实体,如果其客户流程履行了受控职能(托管、交易、安排、发行或营销类似投资产品的产品),仍然属于监管范围之内。Velarozone 的VARA 与虚拟资产设立工作,会在选定任何实体或管辖区(jurisdiction)之前,先对照该监管范围对业务模式进行分类。

VARA《虚拟资产发行规则手册》(Virtual Asset Issuance Rulebook)有何实际要求

VARA 的虚拟资产发行规则手册自 2025 年 6 月 19 日起生效,将发行分为第 1 类和第 2 类两种牌照类别,列于其第一部分的牌照要求中,每一类附带不同的披露和监管义务。该手册还明确列出其完全禁止的虚拟资产,以及可免于完整牌照路径的发行;某一代币属于哪一类,是一个事实问题,不能想当然。

第三部分要求提交白皮书并进行公开披露;详细内容和时间要求由手册本身的文本规定,因此应确认现行版本,而不是套用其他管辖区的模板。挂钩法定货币或其他资产的代币(VARA 称之为法定货币挂钩虚拟资产或资产挂钩虚拟资产)在一般发行规则之外还须适用额外的附件,这也是为什么一个松散地围绕某种挂钩机制构建的“功能型代币”需要单独的法律审查。Velarozone 的商业计划书与文件工作,会把这些起草内容整理成监管机构(而不仅仅是社区)能够接受的文件。

代币上线后适用的营销与市场行为规则

代币产生之后的行为,另由一部规则手册规范。VARA 的市场行为规则手册同样自 2025 年 6 月 19 日起生效,适用于迪拜自由区和内陆所有受 VARA 监管的实体。第一部分订明营销、广告和推广规则:发行推广活动属于受监管活动,而不是增长团队的附带项目。第五部分要求公开披露牌照详情、获授权活动以及风险披露声明。第六部分要求编制内幕人员名单,并披露董事会及员工的持仓。第七部分禁止自营交易,这就排除了发行平台悄悄在其上市代币中建立头寸的做法。以上均不属于 DIFC 法律;在 DIFC 内适用的是 DFSA 的制度。

认购资金与托管必须如何运作

银行和支付合作方默认将代币发行视为强化尽职调查(enhanced due diligence)情形,因为在代币产生之前,认购资金就已从公众流向发行人。谁持有这笔资金、存放在哪个账户、依据谁的牌照,是银行或收单机构首先会问的问题,而答案必须与业务向 VARA 或 DFSA 所述的做法完全一致。凡法律要求的,资金应存放于持牌机构的客户资金隔离账户;发行人或发行平台把客户资金放在自己的运营账户中,是银行很快就会发现的问题。

Velarozone 在企业银行业务准备与资金来源方面的工作之所以存在,正是因为合规团队实际阅读的是这份文件,而不是推介材料。

改变资本与治理成本的架构决策

在支付任何设立费用之前,有四个变量决定设立成本:业务采用哪种运营模式;发行实体相对于运营公司的位置;分销是公开、私募还是受限;以及资金管理、归属安排和发行后治理,是否会形成持续性的获授权活动,而不是一次性事件。

VARA 强制性的公司规则手册以及合规与风险管理规则手册,是在发行规则手册之上额外适用的,这也是为什么围绕最低设立价格搭建的架构,很少符合监管机构(继而是银行)的预期。把托管、交易和发行捆绑在一家公司,往往会使资本和治理要求成倍增加,而不是取平均值,这也是加密货币交易所设立或加密货币做市牌照通常与发行人分开持有、而不是作为附加项的原因之一。多名创始人、离岸资金管理实体或外部投资者,需要与牌照本身同等程度的股权结构设计。

常见的问题

  • 未对照VARA的发行类别进行检验,就将某代币称为“功能型”代币。
  • 在白皮书与披露文件尚未确定之前,就开展营销推广活动。
  • 在托管与银行业务安排尚未落实之前,就接收认购资产。
  • 作出会产生市场行为风险的流动性或价格支持承诺。
  • 将DIFC实体与内陆(mainland)或自由区(free zone)实体视为可以互换。

只比较注册成立费用是没有抓住重点。真正重要的是所持有的资本金、强制性岗位聘用、被许可的职能以及银行业务方面的实际情况。成本是分层构成的,Velarozone 自身的费用会在业务约定书中逐项列明;详见Velarozone 的运作方式。

杜拜市中心的天际线与黄金时刻的哈利法塔

这里的一般指导;重要细节取决于您的活动和市场。

问题

常见问题

第一类与第二类虚拟资产发行之间有什么区别?
VARA 的《虚拟资产发行规则手册》(Virtual Asset Issuance Rulebook) 将发行分为两个许可类别,各自适用不同的披露和监管要求。适用哪一类别取决于发行的实际情况,而非创始人选择的标签。在围绕某一假设起草白皮书之前,应对照该规则手册本身确认当前的类别判定标准。
发行平台是否需要拥有独立于发行人的 VARA 许可?
这取决于该发行平台实际做什么。仅提供技术和管理服务的平台,与负责挑选买方、接收认购资产或安排交易所上市的平台,所处的地位并不相同。VARA 的规则手册会按各自的条件分别审查每一项职能,将这些职能捆绑到同一实体中往往会使资本和治理负担成倍增加,而不是被平均分摊。
代币销售能否通过结构设计完全规避 VARA?
仅更换说法并不能做到这一点。VARA 的监管范围以活动为依据:营销、分销、托管和发行分别依据企业的实际行为加以审查,普通商业贸易许可证并不授予虚拟资产授权。如果客户流程履行的是受监管的职能,仅将该企业称为技术平台并不能使其脱离监管范围。
如果发行人是在 DIFC 而非迪拜其他地方注册成立,会有什么不同?
监管机构会随之改变。在 DIFC 内,DFSA 要求持牌机构评估并记录其所使用的每一种加密代币是否适合相关受监管活动,而不是依赖 DFSA 批准的清单。稳定币等法定货币挂钩代币仍是例外,因为 DFSA 仍直接评估这类代币。在迪拜自由区和内陆的其他地方,则适用 VARA 的规则手册。日后将实体从一套制度转到另一套制度,需要重新起草文件,而不是走个形式。
《市场行为规则手册》(Market Conduct Rulebook) 是否适用于只向专业投资者销售的发行平台?
是的,只要该发行平台属于受 VARA 监管的实体。该规则手册中的营销、披露和行为规则适用于实体的许可本身,而非某一具体销售的投资者类别。私募并不能使公司豁免于营销规则,也不能豁免于禁止自营交易的限制。

获取您的阿联酋设立计划

代币发行和发行平台模式涉及的监管变量,比 Velarozone 设立的几乎所有其他活动都多:适用哪一类 VARA 牌照类别或哪一套 DFSA 流程,托管或做市是否带来额外的牌照负担,以及银行在资金流动之前希望看到什么。Velarozone 会对照虚拟资产监管范围对业务模式进行分类,把牌照与银行开户工作统筹排序,并将结果作为 Velarozone 工作方式的一部分来定价,而不是只给出一个单一的醒目费用。

将此应用于您的情况

指南描述了一般情况。将您的事实发送给我们,顾问将告诉您哪些部分实际上适用于您。

通过 WhatsApp 联系我们

免费评估:现行数据将在经顾问审核的路径比较中予以确认。您的资料不会与第三方共享。

开始进行结构评估

在初始咨询中,您将收到一份易于理解的决策摘要、文件准备清单以及针对您情况的下一步行动。当前数据将在您的顾问审阅的途径比较中得到确认。

本指南提供一般信息,而非法律、监管、税务、投资或财务建议。它不保证许可证、授权、签证、银行账户、资金或税务结果。

一般信息取自CBUAE Rulebook,包括Retail Payment Services and Card Schemes Regulation (C 15/2021)以及已公布的2025年第(134)号内阁决议,不构成法律或税务建议。规则和指引会变化,因此在提交前请确认现行文本以及各机构自身的要求。

本页为译文。 本页面为英文版本的译文。如两者存在出入,以英文版本为准。官方要求由阿联酋联邦及各酋长国主管部门以及自由区注册机构规定,部分原始文件以阿拉伯语发布, , 在采取行动前,请务必核对原始来源或向我们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