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
如何在阿联酋设立加密托管提供商
简短的回答
由哪个监管机构作出决定,取决于托管业务的所在地及服务对象:在迪拜是Virtual Assets Regulatory Authority(VARA);在ADGM是Financial Services Regulatory Authority(FSRA);在DIFC则是Dubai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DFSA)。托管是一项需要获得许可的虚拟资产活动,而不是带有加密货币描述的商业许可证。最常决定路径的一个因素,是谁对私钥拥有法律上及实际上的控制权。
由谁决定,为何注册地点很重要
阿联酋有三家监管机构监管虚拟资产托管。VARA 发布针对迪拜的各项活动规则手册,其《托管服务规则手册》(Custody Services Rulebook)自 2025 年 6 月 19 日起生效。该手册第三部分规定了虚拟资产的存放与托管规则,包括隔离与控制。ADGM 的 FSRA 与 DIFC 的 DFSA 各自对其金融中心内的加密活动实行独立的监管制度。
这些制度是相互独立的。在其中一个制度下获得授权的公司,不能把该许可带入另一个制度,而且每个制度都以自己的方式界定活动、申请人和证明材料。因此,选择监管机构是一项商业决策,取决于实体设在哪里以及客户是谁,而不是公司注册之后的一道形式手续。联邦层面的途径也可能适用,即通过资本市场管理局(CMA,即根据2025年第32号和第33号联邦法令更名后的证券和商品管理局,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或阿联酋中央银行(CBUAE)。如果架构不在 VARA、FSRA 或 DFSA 的范围内,请直接向 CMA 或 CBUAE 确认情况。
如果计划还包括以基金架构管理客户资金,那是一项不同的受监管职能。考虑这样做的人士,可以了解将加密货币基金或虚拟资产管理人设立为单独实体的方案。
密钥控制权决定监管范围
监管机构和银行合规团队关注的是公司实际能做什么,而不是公司自称是什么。在托管领域,判断标准是实际操作层面的:谁可以发起、批准和恢复一笔转账?如果该公司,或代表该公司行事的供应商,能够单独转移客户资产,那么无论产品页面如何描述,该公司都拥有控制权。
以下四种情形反复出现:
- 被描述为非托管型的钱包,但提供方却掌握恢复权限。
- 技术供应商运行多方计算(MPC)或硬件安全模块(HSM),却没有明确说明谁拥有法律上的控制权。
- 质押、出借或再利用客户资产。在 VARA 的《托管服务规则手册》中,从托管资产进行质押另设第四部分,涵盖客户指示、节点管理和风险披露声明,因此需要明确的客户授权及单独分析。
- 为另一家持牌公司提供次级托管服务,合同虽然分配了责任归属,但授权问题依然存在。
有用的成果是一份书面的业务边界说明:公司会做什么、不会做什么、哪些职能由持牌公司承担,以及哪些路线图功能会改变这一结论。授权必须涵盖业务未来实际运营的方式,而不仅仅是上线初期的版本。
监管机构希望看到的内容
下文引用的规则手册和页面,是各项详细要求(包括具体数字、期限和类别名称)的权威依据。在确定架构之前,应逐一对照现行文本予以核实。
可以稳妥地说明的是所需证据材料的整体框架。审批团队会审查一份前后一致的申请文件:商业计划书、托管架构、负责运营的人员、背后的财务资源,以及合规框架。商业计划书与文件撰写工作正是这种一致性得以建立或丧失之处。
会影响资本金和人员配置问题的设计决策,应在申请之前就确定下来,而不是在申请过程中才决定:
- 热存储、温存储、冷存储或混合存储。
- 统一(非隔离)钱包和账本,或隔离式钱包和账本。
- MPC(多方计算)、HSM(硬件安全模块)与恢复模式。
- 支持的网络、代币,以及分叉、空投等协议事件。
- 保险安排与责任分配。
对于迪拜路径而言,VARA与虚拟资产公司设立的架构取决于上述问题的答案。
资金与资产如何流动,银行审查的重点
银行将虚拟资产公司视为需要强化尽职调查的客户。它们希望监管叙述、资金流向叙述和市场宣传叙述三者相互一致。
对托管机构而言,这意味着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 端到端的密钥管理文档。
- 将法律记录与链上余额相互关联的对账及资产证明方法。
- 业务连续性与恢复测试。
- 供应商与次级托管方的尽职调查。
- 托管、安全和合规负责人的过往履历。
所有权、实质运营与必须配备的角色
托管公司不能是空壳公司。面向客户的实体需要配备与其履行的职能相匹配的人员和系统:高级管理层、合规官兼反洗钱报告官(MLRO),以及安全与技术负责人。具体的职位设置、居住地要求和财务资源规定由所选定的监管机构确定,因此应以该监管机构的规定为准,而非本文。
境外母公司、知识产权公司或特殊目的载体(SPV),都可以与持牌实体并列存在。一个主要为了显示较低设立价格而设计的架构,在审批团队看来就是如此,之后在每一家银行看来也同样如此。如果股权结构存在多层嵌套,在提交任何申请之前,都应先进行更广泛的受监管及复杂股权架构设立审查。
常见的问题
- 先购买一份贸易许可证。贸易许可证并非虚拟资产许可,也不会转变为虚拟资产许可。
- 梳理的是供应商,而不是控制权。依赖技术服务提供商,却没有书面记录谁对密钥拥有法律上的控制权。
- 将保险当作一种控制措施。保险是对运营控制措施的补充,而不能取代它们。
- 只比较注册费用。真正有意义的比较应着眼于整条路径:被允许的职能范围、必须持有的资本金、强制性聘用要求、银行业务的实际情况,以及上线后重新编制架构文件的成本。
- 职能捆绑。托管、交易和发行业务集中于一家公司,会增加治理和利益冲突方面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