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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税务协议如何决定哪个国家对你征税
简短的回答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并不规定任何人缴纳多少税。它按收入类别在两国之间分配征税权,并通过抵免或豁免来减轻双重征税。当一个人依两国国内法均为居民时,协定的加比规则会为该协定之目的指定唯一的居民身份。Federal Tax Authority 公布的顺序是:永久性住所;然后是重要利益中心;然后是习惯性居所;然后是国籍。若仍无法确定,两国的主管当局(各自指定的税务机关)可以协商并就该问题达成一致。
持有创始团队的居留签证并不能确定协定下的居民身份。根据2022年内阁第85号决定第4条,居留许可计入90天测试,同时还需要在阿联酋有永久居住地、工作或业务。协定的加比规则随后会询问住所和家庭情况。同时被两个国家视为居民,对于经常流动的人来说是常见结果,而不是错误。
决胜规则的有用之处在于,它是一个先后顺序,而不是一种权衡。您并非将所有因素一并权衡后形成一个印象,而是先处理第一个问题,如果它能得出答案,就在此止步。
Federal Tax Authority 公布了下文列出的加比规则顺序。具体协定的表述可能不同,最终结果取决于您自身的事实情况。
条约的作用以及其不作用的内容
Ministry of Finance 将这些协定的目的列为消除双重征税、额外税或间接税,并防止财政逃税,同时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资。防止逃税与减轻双重征税列在同一清单中。协定防止同一笔收入被足额征税两次,但仍然期望它被征税一次。
因此,协定是做分配的。它按收入类别在两国之间划分征税权,并在两国原本都会触及同一笔收入的情形下,通过抵免或豁免提供减免。它不计算任何人的税单,也不会消除仅有一国才有的纳税义务。
条约高于国内法,双向适用
2022年第85号内阁决议第6条规定,凡国际协定就税务居民身份的确定订立条件的,该协定的相关规定应适用于该协定的目的。联邦税务局明确表明了这一层级关系:在阿联酋生效的双重征税协定,其效力优先于任何国内法的规定,包括公司税法及2022年第85号内阁决议。
人们发现的一个反直觉的后果是,这一条款是双向的。税务局明确表示:根据公司税法的居民定义并不自动意味着该人将在阿联酋被视为条约的税务居民。在国内合格并不等同于根据条约合格,而条约才是其适用的法律。
公司税指南对此表示一致,引用公司税法第66条:在法律与协议之间不一致时,国际协议,包括双重征税协议具有优先权。
顺序,按税务局发布的顺序
当自然人符合相关协议下在阿联酋和其他法域同时成为税务居民的标准时,解约条款规则将居住地分配给其中一个国家或另一个国家。税务局列出了它所称的这些规则通常考虑的问题的顺序。
联邦税务局(Federal Tax Authority)公布的解约条款顺序,以及税务局对每个术语的解释。
1
- 问题
- 永久住所位于哪个国家?
- 税务局对此的理解
- 一处房屋、公寓、带家具的房间或其他经安排可持续使用的住所。不必是自有的,但必须随时可用,并凭居住权利以一定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被定期居住,而不是偶尔或临时用于商务、休闲或教育的场所。
2
- 问题
- 如果两个国家都有永久住所,核心利益中心在哪里?
- 税务局对此的理解
- 与之个人关系和经济关系最为密切的国家。是对家庭和社会关系、职业和营业地点、政治和文化活动以及财产管理所在地的整体评估。联系的数量以及深度和重要性都要考虑,一个人不能拥有多于一个重要利益中心。
3
- 问题
- 如果这两个都不能解决,那么习惯居所在哪里?
- 税务局对此的理解
- 根据访问的频率、停留的时间和目的,判断一个人习惯性地在何处度过较长时间。
4
- 问题
- 如果习惯性住所在两个国家或两个国家都没有,那么此人是哪个国家的国籍?
- 税务局对此的理解
- 最后的手段。如果是两个国家的国民或都不是,那么问题将通过双方主管当局之间的相互协议程序提交给这两个国家。
| 步骤 | 问题 | 税务局对此的理解 |
|---|---|---|
| 1 | 永久住所位于哪个国家? | 一处房屋、公寓、带家具的房间或其他经安排可持续使用的住所。不必是自有的,但必须随时可用,并凭居住权利以一定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被定期居住,而不是偶尔或临时用于商务、休闲或教育的场所。 |
| 2 | 如果两个国家都有永久住所,核心利益中心在哪里? | 与之个人关系和经济关系最为密切的国家。是对家庭和社会关系、职业和营业地点、政治和文化活动以及财产管理所在地的整体评估。联系的数量以及深度和重要性都要考虑,一个人不能拥有多于一个重要利益中心。 |
| 3 | 如果这两个都不能解决,那么习惯居所在哪里? | 根据访问的频率、停留的时间和目的,判断一个人习惯性地在何处度过较长时间。 |
| 4 | 如果习惯性住所在两个国家或两个国家都没有,那么此人是哪个国家的国籍? | 最后的手段。如果是两个国家的国民或都不是,那么问题将通过双方主管当局之间的相互协议程序提交给这两个国家。 |
将前两步与您的实际生活进行对照
持有阿联酋贸易许可证和居留许可却住在别处,正是这两个步骤决定结果的情形。
第一步询问您的永久性住所在哪里:一处可持续供您使用、被定期居住且有一定持续性的住所。第二步,如果两地都有,则询问您的个人关系和经济关系在哪里最为密切,Federal Tax Authority 自己的例子是,家庭成员在某一管辖区的所在地,可能比在另一管辖区加入各种体育和社交俱乐部更具决定性。
设想一个人与伴侣和子女住在另一个国家的公寓里,在那里工作,每年在阿联酋度过几周。已公布的顺序在第一步,如果仍无法确定则在第二步,指向阿联酋以外。加比规则仅在两个国家都主张您为居民时才适用,而阿联酋自身的测试可能根本没有满足。2022年内阁第85号决定第4条规定连续12个月内183天,或者对于同时在阿联酋有永久居住地、工作或业务的阿联酋国民、许可持有人和海合会国民,规定为90天。
在基于协定论点购买某种架构之前,请先核查这一点。前两步取决于您的住所和家庭在哪里,在阿联酋签发的许可证或许可并不能改变这一点。
哪个条约,实际上是否生效
在任何协定论点之前,要先做两项核查:适用于您的是哪项协定,以及它是否已生效。
首先,抽象中没有条约地位。每个协议都是自己的文本,单独谈判,以上描述的决胜因素是这些规则通常遵循的顺序,而不是保证在每个条款中一致出现的条款。唯一对您而言重要的条约是您所在国与阿联酋之间的具体协议,按其起草的内容进行解读。任何人从通用模型进行推理而不打开该文本,都是在猜测。
第二,签署不等于生效。2022年内阁第85号决定将国际协定定义为各方已批准的协定,因此已签署但未批准的协定对任何人都不起作用。签署常被报道得好像条约已可适用。请核查状态,而不是看标题。Ministry of Finance 的条约页面(2026年10月21日检索)称,阿联酋已缔结137项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若计入双边投资条约则为193项。“已缔结”不等于“已生效”,而且数字会变动,因此文章中的数字不能证明您的条约情况。该部的国际条约仪表板(International Treaties Dashboard)可按国家筛选,并链接全文。
条约分析需要由其他人完成的地方
主管当局以一句支配整个主题的句子结束了其自己的决胜因素讨论:自然人税务居住地的确定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每个具体案例的事实和情况。
这就是我们在此描述机制而不予适用的原因。适用需要具体的条约文本、具体的事实以及在另一国具备资质的顾问,因为条约由两国各自解读,而对您最重要的解读是在您负有纳税义务之地作出的。居住国规则各不相同,由该国自身的测试确定,需要在该管辖区具备资质的咨询意见。
我们提供关于阿联酋结构的咨询:阿联酋的要求、阿联酋的立场是什么以及如何证明。我们不提供外籍税法的咨询,仅从阿联酋方面构建的条约论点只能算作半个论点。
简而言之
从中获取什么
- 条约在两个国家之间分配税收权利,并减免双重征税;它并不计算任何人的负债或消除单一国家的负债。
- 在阿联酋生效的双重征税协议优于国内法,包括公司税法和2022年第85号内阁决议。
- 决胜因素是一个有序的顺序:永久住所、利益中心、习惯性住所、国籍,然后是主管当局的协议。
- 对于家庭和家人在其他国家的某人来说,前两步通常指向阿联酋之外。
- 只有具体的条约文本才重要,尚未生效的签署协议没有作用。
- 双重征税协议实际上能做什么?
- 它在两个国家之间分配税收权利,涵盖收入类别,并提供减免,通过抵免或豁免,确保同一收入不被完全征税。财政部将这些协议的目的描述为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财政逃避,并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资。
- 税务居民的决胜因素规则是什么?
- 联邦税务局发布了这些规则通常遵循的顺序:第一,哪个国家有永久住所;第二,如果在两个地方都有永久住所,利益中心在哪里;第三,如果均未解决,习惯性住所在哪里;第四,此人是哪个国家的国籍。如果仍未解决,主管当局可以协商并达成一致。
- 什么是重要利益中心?
- Federal Tax Authority 将其描述为与一个人的个人关系和经济关系最为密切的国家,综合家庭和社会关系、职业和营业地点、政治和文化活动以及财产管理所在地整体评估。联系的数量以及深度和重要性都要考虑,一个人不能拥有多于一个。
- 条约是否优先于阿联酋国内税法?
- 如果适用,则是的。2022年内阁决议第85号第6条规定,国际协议的居民条款在该协议适用的情况下生效,联邦税务局表示,阿联酋现行的双重征税协议优先于任何国内法律,包括企业税法。因此,满足国内定义并不自动使某人成为阿联酋的条约居民。
- 阿联酋有多少个双重征税协议?
- Ministry of Finance 的条约页面(2026年10月21日检索)称,阿联酋已缔结137项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若计入双边投资条约则为193项。“已缔结”与“已生效”并不相同,数字会随协定的签署和批准而变化。就您自己的情况,请按国家筛选该部的国际条约仪表板(International Treaties Dashboard),并阅读那一项协定的全文。
来源
信息来源
一般信息取自CBUAE Rulebook,包括Retail Payment Services and Card Schemes Regulation (C 15/2021)以及已公布的2025年第(134)号内阁决议,不构成法律或税务建议。规则和指引会变化,因此在提交前请确认现行文本以及各机构自身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