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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第二支柱和国内最低补充税:谁需要准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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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短的回答
阿联酋财政部(MOF)制定阿联酋国内最低附加税(DMTT)的政策和法律框架,联邦税务局(FTA)负责注册和征收。该制度涉及跨国企业集团的组成实体,而不是每个阿联酋纳税人。决定是否受影响的唯一测试是集团的合并年度收入:属于最终母公司在测试年份之前的四个财政年度中至少两个年度报告了7.5亿欧元或更多的集团的实体在范围内;低于该线的集团通常不在范围内。准备计划中的其他内容都基于这一计算。
阿联酋DMTT的适用对象及决定者
已公布的范围规则实际上要求什么
在进行任何计算工作之前,一个集团需要对财政部框架提出的三个问题提供文件答案:哪些实体在阿联酋结构中是集团的组成实体,究竟哪些母公司财务合并报表被用来衡量收入测试,以及该集团在过去四年中的两年是否超过了7.5亿欧元线。这些不是阿联酋分支机构能单独进行的自行评估。这取决于集团层面的合并财务报表、超出阿联酋实体的所有权图表,以及每年一旦集团接近门槛就需要进行的分类练习,因为测试是一个滚动的四年窗口而不是单一年度。准确映射该结构更接近于为复杂或受监管集团策划阿联酋所有权中的工作,而非例行的公司管理。
附加税机制如何运作
DMTT并不是在阿联酋标准企业所得税税率之上再加一个固定百分比。它是按管辖区进行的计算,由 Ministry of Finance(财政部)与经合组织(OECD)的 GloBE 范本规则保持一致,用于将集团在阿联酋利润的有效税率与 15% 的全球最低税率进行比较。如果阿联酋管辖区的有效税率低于该最低税率,则对阿联酋的组成实体征收补足税,使集团在阿联酋的税负达到最低水平。这意味着 9% 的标准企业所得税税率以及自由区(free zone)的任何 0% 待遇,本身都不能确认集团的状况。GloBE 式的计算叠加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之上,并与之相互独立。准确确定各项输入数据(调整后的涵盖税款、GloBE 收入、基于实质的排除项)是一项计算工作,而非文档工作,并且需要与编制集团财务职能应保存的商业计划和财务文件中所提及的同样的财务数据管理纪律。
年终前集团所需的治理和角色
准备工作方案需要在集团内部指定一名负责人,而不能假定“税务部门会处理”。实际上,这意味着:由一个职能部门或实体对集团在阿联酋全部业务范围内的阿联酋 DMTT 状况负责;由一名数据负责人对组成实体和合并收入数据负责;在阿联酋财务团队与母集团的税务或财务职能之间设立协调点,因为这些输入数据通常由母公司掌握;并决定集团是逐一登记并申报阿联酋的组成实体,还是通过一个境内指定申报实体统一办理。根据阿联酋法律设立的合营企业(joint ventures)、合营企业集团和反向混合实体,在阿联酋的制度框架中单独处理,需要各自的登记路径,而不是默认并入单一的集团申报。《支柱二信息申报表》(Pillar Two Information Return)依据 2026 年第 133 号部长决定(Ministerial Decision No. 133 of 2026)提交给联邦税务局(Federal Tax Authority),由实体自行提交,或由指定本地实体(Designated Local Entity)代为提交。
准备项目常见的错误之处
- 假设一个阿联酋自由区许可证或0%公司税率将实体置于DMTT范围之外
- 将收入门槛视为一年测试而非滚动的四年中的两年衡量
- 在接近备案日期之前,没有给阿联酋财务团队提供母集团的合并收入和所有权数据
- 忽视少数股权拥有或合资的阿联酋实体,而阿联酋法律没有自动排除
- 混淆标准公司税合规性与单独的DMTT所需的GloBE风格计算
持续合规:注册、申报和审核
准备工作不是一次性的。财政部预计在生效日期后的两年内对阿联酋DMTT进行全面立法审查。同时,经合组织已将阿联酋DMTT列入2025年8月确认的具有过渡合格状态的中央立法记录,这影响了阿联酋组成实体如何与其他法规的补充规定相互作用。对于在范围内的集团,这意味着组成实体图、收入测试和治理日历需要至少每年更新,而不是在第一次评估后归档。一个接近门槛、正在重组或增加或失去阿联酋实体的集团应该在其结构发生变化时而不仅仅是在财年末重新评估其DMTT位置。Velarozone自己的结构和文件方法,在Velarozone如何运作中阐述,从这种类型的经常性治理需求而不是一次性填写开始。

